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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建立案件执行进度预警督办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5:26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通讯员杨军、曾文芳、金雄文报道:5月20日,通城县建筑公司诉某镇政府拖欠建筑承包款一案,进入执行程序2个多月,通城县法院便将23万元标的全部执行到位。

  今年,通城县法院参照案件审理法定时限,制定了案件执行时限和预警督办制度。执行时限规定为6个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执行裁决庭对案件执行进度进行跟踪督办。从
执行期进入第三个月开始,由执行裁决庭每月填写《执行案件预警通知书》,提醒执行人员尽快执结。因特殊原因要求延期执行的,须经请示批准。执行期满,既没执结也没申请延期的,每超期1个月对承办人员罚款300元,超期3个月对办案人员作停岗处理,并改由他人承办该案。

  至目前,通城县法院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7成已经执结,执结周期平均缩短1个多月。3名干警因期满未执结到位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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