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西上饶市委副书记胡发群受贿罪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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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6:3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昌6月6日消息(记者蔡福津)原江西省上饶市委副书记胡发群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日前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查,今年60周岁的胡发群在任原上饶地区行署副专员、上饶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中共上饶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钱财,折合人民币共计166万元,其中索贿145万元,受贿21万元。此外,胡发群家庭总财706.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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