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大鳄“喂”自己还是为单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17:14 法制早报 | ||||||||
□本报实习记者汪彦 -经典指数: ★★★★
-经典元素: 1.特大走私案件,偷逃关税额高达24亿人民币; 2.因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落马而案发,由杨改清牵扯出一大批官员,包括原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乐毅、深圳海关原 关长赵玉存等。 3.高铭暄、周道鸾、赵秉志、陈兴良等10名法学家提出意见,为杨改清喊冤。 -出场律师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韩溢律师 开物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谢平建律师 2005年5月下旬,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一次提审杨改清。此时距离杨改清上诉已一年有余,但二审判决还未下 达。 2000年春节前夕,李纪周案进入尾声,杨改清因为曾向李纪周行贿由名不见经传成为当时媒体关注的对象。拔出 这根不起眼的“萝卜”还带出了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乐毅、深圳海关原关长赵玉存等人。 王乐毅、赵玉存的落马,杨改清等人以深圳惠威工贸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走私活动被揭开。涉及偷逃关税24亿人 民币,贿赂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 此后,杨改清的名字不但经常与“走私大鳄”的称谓连在一起,他还以6亿元的身价被网上设置的“中国问题富豪排 行榜”列在了第16位。 偷逃税款24亿余元 2004年1月1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杨改清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行贿罪,处以死刑。 三天之后,杨改清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改判。 杨改清的表哥杨冬华也由此开始了每月一次往返于北京和深圳的生活:在北京上诉,去深圳会见正在等待二审判决的 杨改清。 “我们一定要把这个案子打到底。”这是杨改清和他的亲属的坚持。 10名法学家出具意见 因为二审是书面审理,2004年4月,辩护律师向法院递交了辩护词,同时交上了由高铭暄、周道鸾、陈兴良等1 0名法律界专家提出的意见。 “杨改清不是不认罪,而是承担的责任有分别。”在辩护词与专家意见中,一审判处死刑所依据的杨改清系个人犯罪 的观点受到驳斥,而此案应为杨改清所在的深圳惠威工贸有限公司单位犯罪成为一个重要观点。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定个人犯 罪,杨改清就应人头落地,如果是单位犯罪,杨改清可能会判有期徒刑。 近日,有10位香港特区的全国人大代表,为此案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要求全国人大监督司法机关 的活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