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安迪、夏志清、唐德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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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0:4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平生两次游美,1980年的国际红学大会已有文粗记。1986年秋又重游,是去做LuceScholar(鲁斯学者)。1987年暮春之初,纽约的学者及华人文化团体都来邀我到纽约去讲红学。于是我才有了东行的机缘与兴会。 浦先生喜欢听我讲《红楼》结构学我是个不太好“挪动”的人,虽有Luce的旅行费,也不想到各城去广开眼界。忽有学友浦安迪教授函邀,要我到普林斯顿大学去讲《红》。这
帮唐先生说服洋院长到了纽约,本来只想会见夏志清与唐德刚两先生。唐先生在1980年红学大会上已然结识,成了熟人,夏先生则闻名不曾谋面。唐德刚先生,我和他初不相识,1980年国际红学会的第一天第一场会,他正坐在我的右边,就好像他久知我的一切,如旧交重逢一般,并即席写七绝一首见赠。他为人忠厚风趣,口才并不高,可文章写得真漂亮。他与胡适之先生关系甚深,著有胡适之口述自传(原英文)汉译。等到这次重到北美,一到纽约,他也就立即联系上了。因他正好为他所在的纽约市立大学筹备一项新课程:世界各地文化代表作,将《红楼梦》列为代表中国文化的名著。彼校的文学院长、系主任等根本不懂《红楼梦》是怎么回事,难做决定,他遂让我去给这些领导人士和教授等讲芹书的意义。那回我很着意,因为这是《红》书的荣誉。我在美国虽然受到多次“YourEnglishisverygood”的称许,可那是一般日常酬对的口语和较易讲解的课程。轮到讲《红》的伟大意义,我这已然丢失了50年不说不用的英语,可就不敢保准了,我特嘱德刚兄替我请了一位英语流畅的沈教授作为“准备译员”———如遇到我表达有了困难时,我就改用华语,他来用英语转达一番。这是个大难题!向全然不懂的洋人讲什么《红楼梦》?比“一部二十四史”麻烦大得多呀!我记得也是先从解说“红楼梦”三字的意义讲起。他们听了也似茫然不得其“味”。好不容易归到了一句话“这部小说是中国小说中最为伟大的一部,因它包涵有最丰厚的中华文化意义”时,德刚兄听到了我说出culturalsignificance时,他立刻大声呼出“There”一字。这个字,在我们中国话里不能译为“这里”,而应译为“正是这话了!”“这才说对了!”这么一来,院长们才像释然,而我的“任务”也算完成了。与夏先生的学术之交讲后,德刚兄送酬金,我正访夏先生于府上,他竟找到了。这回聚会,也留了照片。———我的记忆和叙法有了疏误:我和夏先生初次见面,是德刚兄安排的一次聚餐,他邀了好多位在美华人作家做东作陪,请我和夏先生上座。我带了一幅墨书红楼诗奉赠夏先生,他很高兴,立时起立合影,把字幅当作二人的“中间人”。第二天到哥伦比亚大学去讲时,他又特意将它带去,展在桌上让同学们看。夏先生赠我一册书,掀开末页给我看,见一段题记,其末句写的是他是个“周迷”———指喜读我的红学拙著也。分别后,他有一次在台湾的《传记文学》上读到我的纪念胡适先生的七律诗,特意来函加以赞语(他与胡先生的关系并不甚洽睦,然不因此而妨碍见赏拙句,此即可见格高)。后来《红楼梦与中华文化》在台湾出版,中有引及他的论《红》警语,故寄赠请正。又得赐函,末云:“兄学大如海,弟万不能及也!”这些过奖之言,固不敢当,然亦应当一记,庶不负他的一番心意。他的论《红》名著题曰LoveandCompassion(《爱与怜悯》),多有精辟的识见。我与夏先生是学术之交,言不及它,此会唐先生撰有专文纪实,发于报端。夏先生还夸我的英语“到底是燕大(燕京大学)出身的,果然不同”。我试问他:“我若请您到大陆去开红学会,您去吗?”他答曰:“你若请我,我就去。”言外之意是别人请,那是没门的。(摘自《红楼无限情———周汝昌自传》,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 作者:马丽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