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上饶市委原副书记胡发群受贿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1:29 时代商报

  新华社6月6日电江西省上饶市委原副书记胡发群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日前宣判。江西省吉安市中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追缴其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胡在宣判后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法院认为,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钱财145万元;另非法
收受他人钱财2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胡发群到案后能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办案机关退清赃款,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如上判决。

  给上级送现金被免职

  新华社成都6月6日电四川省古蔺县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违规向上级送现金近日被免职。经查实,去年12月22日,泸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有关部门对古蔺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当日上午,古蔺县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罗富海(主持县法制办工作)与县法制办公室的汪某、时某等两名工作人员,在商量如何接待上级部门的检查组时,罗提出并决定,分别向上级部门检查组的每位人员送500元现金,责成汪某在县政府办财务科借支现金开支。事后,罗某、汪某分别向检查组两位人员送现金500元。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