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委原副书记胡发群受贿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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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1:29 时代商报 | ||||||||
新华社6月6日电江西省上饶市委原副书记胡发群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日前宣判。江西省吉安市中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追缴其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胡在宣判后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法院认为,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钱财145万元;另非法
给上级送现金被免职 新华社成都6月6日电四川省古蔺县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违规向上级送现金近日被免职。经查实,去年12月22日,泸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有关部门对古蔺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当日上午,古蔺县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罗富海(主持县法制办工作)与县法制办公室的汪某、时某等两名工作人员,在商量如何接待上级部门的检查组时,罗提出并决定,分别向上级部门检查组的每位人员送500元现金,责成汪某在县政府办财务科借支现金开支。事后,罗某、汪某分别向检查组两位人员送现金5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