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乱倒装修垃圾最高可罚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1:29 时代商报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关艳玲)单位或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处理垃圾时,有意无意会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或者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从本月起,这些行为将被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这是记者昨日从沈阳市政府相关部门获悉的。

  于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规定中规定,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
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