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立法解决城管执法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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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1:4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据《广州日报》报道,“城管执法长期存在的‘非法’尴尬,在珠海得到解决!”昨天,珠海市城市管理局专家向记者透露,《珠海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已获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 据了解,这是全国地级市首次立法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该条例将在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珠海市城市管理局专家昨天告诉记者,“过去执法的机关众多,‘几十顶大盖帽管一顶破草帽’。后来国家相对集中了行政执法权,由城管执法队伍统一执法,但一直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具体应该怎样执法,所以,城管队员执法中出现了一些尴尬!” “比如,过去我们遇到非法建筑,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后,才能予以拆除,很多时候,我们明明发现有地方刚开始建违章建筑,却没办法制止。等到数个月后法院同意拆除,违章建筑往往已经建完了,拆除的成本,造成的损失增加了很多!” 记者了解到,上述难题在新通过的《条例》中,都得到了解决。新《条例》规定,执法人员实施检查,当事人应当配合,“不让城管队员检查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