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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房40多户通过审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2:34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6月6日讯(记者芦燕娟)本年度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将于本月底结束。市政府日前下发通知,明确提出无工作单位的“双困”家庭在申请廉租住房时,由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对申请廉租住房的无房户界定问题,市房管部门将会同民政等部门具体问题具体解决。

  自《济南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5月1日实施以来,房管部门已受理600多户“双困”家
庭申请,完成公示期和正在公示的有300多户,进入核准阶段的40多户接到《租金补贴通知书》后,可到市场上租赁适合自己的房屋,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房管部门对合同核实后,7月1日起发放租金补贴。如果不到市场上租赁住房,这些家庭就没有租金补贴。

  对于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中出现的“无房户”界定难问题,《济南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三种情形不认定为个人住房:(一)借住亲友和他人住房的;

  (二)居住单位的非住宅用房或者集体宿舍的;

  (三)租住私有住房(包括转租的公有住房)的。但现实情况远比规定中列举的多,而且更为复杂。目前最集中的问题主要是,申请者和父母同住的算不算是无房户?假设申请者和父母同住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6平方米,在这种情况下要是能够领到每月92元的全额租金补贴的话,那么对于人均住房面积刚刚达到6.1平方米,被“卡“在廉租住房保障准入条件之外的低保家庭来说是否有欠公平?申请者的父母双亡,或者有一方已过世,由于种种原因房产证没有办理过户,或者根本没办法办理过户,那么人均住房面积又该如何计算?离婚后因无房到父母家住的该不该算是无房户?越来越多出现在现代城市人群结构中的单亲家庭,其对廉租住房有着特殊的需求,又该列入哪种范围呢?针对出现的这些问题,市房管部门保障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房管部门将会同民政等部门就出现的问题逐一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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