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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徐裕年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3:02 北京青年报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法院对曾担任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的徐裕年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其在担任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董事长(正厅级)兼总经理期间贪污人民币373万多元、美元7万,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徐裕年当庭表示要上诉。

  今年73岁的徐裕年是广州市人,案发前曾担任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后任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04年1月7日被逮捕,同日被羁押,2004
年9月1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指控:在1994年10月到2001年10月的7年间,徐裕年利用自己担任海联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指使公司财务人员黄蕾,通过截留资金和虚列支出等手段,将海联公司的333万余元占为己有。

  除此之外,2000年12月,他还将下属公司的一辆价值32万余元的凌志小轿车收入囊中。

  另在2001年11至12月,徐裕年将张国平(另案处理)退回的融资款60万元直接放进自己的腰包。

  该案在2004年9月16日和今年4月19日两次开庭审理,法院审理后基本认定了检察院的指控,只是数额方面有所出入,认定徐裕年贪污公款的数额应为人民币373万余元、美元7万。

  广州中院认为,徐裕年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巨大,又是主犯,应依法严惩,但鉴于其有自首和退赃的情节,法院从轻处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文/《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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