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成京民大厦火灾致12死35伤四责任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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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3:35 重庆晨报 | ||||||||
据新华社6日电去年6月9日,北京市京民大厦发生重大火灾,酿成12死35伤的惨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6日对这起事故的4名责任人作出一审宣判,4名被告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6年至3年的有期徒刑。 4人被判有期徒刑
法院认定,原北京锐标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道醇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原北京锐标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员工朱家龙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原北京锐标装饰装潢有限公司不锈钢加工队队长陈宝东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原北京锐标装饰装潢有限公司瓦工队队长田合朋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违规焊接酿惨剧 据法院介绍,张道醇在明知朱家龙没有取得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不具备相应的管理资质的情况下,仍然委派朱家龙作为项目经理全面负责京民大厦西配楼游泳馆的装修工程。在施工中,张道醇、朱家龙均未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专职的安全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而陈宝东不具备焊接专业知识,对焊接工作的操作规程缺乏认识,对从事不锈钢切割、焊接工作的工人没有进行安全培训,指派工人违规在防水作业的同时进行不锈钢切割和焊接工作;田合朋在施工期间没有对防水作业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在未确定安全隐患被排除的情况下,仍然让工人继续冒险作业。 为赶工程进度,2004年6月9日朱家龙、陈宝东、田合朋明知防水作业和不锈钢切割、焊接作业交叉施工存在安全隐患,仍然指派施工工人进行违章冒险作业。当日15时30分许,焊花引燃防水涂料,导致施工现场发生重大火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