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他不愿劳教只想坐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4: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今年4月,青白江人杨铁军第四次因吸毒被当地警方抓获。为了不再被送去劳动教养,他主动交代了自己以前的盗窃行为,希望被判“坐牢”。昨日上午,当地检察院以盗窃罪批准逮捕杨铁军,但负责该案的检察官认为,从杨铁军的行为中,可见我国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在现实生活中的矛盾。 今年4月19日,杨铁军因注射毒品被青白江区警方抓获。被行政拘留几天后,他突然向
杨铁军为什么会坦白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呢?检察官对杨铁军进行了讯问,他的回答竟是这样:此前,自己曾三次因吸毒被处以劳动教养,直到去年7月4日才回到家中,“根据前三次的经验,我估计这次自己会被劳教四年。如果主动交待问题,就可以被判一年左右的有期徒刑,时间要短得多。” 为极力逃避“漫长”的劳教岁月,杨铁军宁愿被判刑。负责此案的青白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多年以来,劳动教养的立法缺陷和现实尴尬一直被许多有识之士强烈关注,却未得到根本改变。对于这起案件,检察官称,在杨铁军看来,行政处罚(劳教)比刑事处罚(服刑)还要严厉得多,他的一片苦心也的确让人同情。“但事实上,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杨铁军因盗窃服刑完毕后,仍将因吸毒而面临最长时间可达四年的劳动教养。由于我国某些行政法规的滞后,迫使一些有经验或‘懂法’的人宁可选择犯罪,以求得到较轻的刑事处罚。” 郭燕秋祝强记者李东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