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委原副书记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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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7:04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据新华社南昌6月6日电江西省上饶市委原副书记胡发群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日前宣判。江西省吉安市中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追缴其犯罪所得。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0岁的胡发群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钱财,折合人民币共计166万元。此外,胡发群家庭总财产706万元,尚有195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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