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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游泳被狗抓伤游泳馆赔偿老太56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9:03 生活报

  本报讯3日,家住大庆市龙凤区南美花园的黄老太在游泳馆被狗抓伤,被医院确诊为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为此,游泳馆赔偿了黄老太精神损失费及医药费5600元。

  据黄老太介绍,她3日5时30分,到位于龙凤区的石化游泳馆游泳,当她在馆内售票口买门票时,一条一米多长的斑点狗抓伤了她的后背和右手。黄老太说,事发后,她一直感觉恶心、心慌,到医院检查后被确诊为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她到医院打了狂犬疫苗。为此,黄
老太提出了5000元的精神赔偿费。

  6日10时40分左右,该游泳馆的仲馆长表示,此事正在处理当中,结果无可奉告。黄老太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游泳馆赔付她精神损失费及医药费5600元。(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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