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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挨打站外被抢 车站有没有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09:28 沈阳晚报

  “人被打了不说,手机也被抢了,你说我朋友咋那么倒霉呢?”6月6日,家住新民的门先生,向记者倾诉他朋友的遭遇。“要打你们出去打,别在这儿打!”

  门先生告诉记者:“6月4日上午9时,朋友宋先生准备乘坐长途汽车回盘锦,在新民客运站候车室等车时,被三名陌生男子拦住,其中一位对他说‘想找你谈谈’。我朋友说‘我不认识你们,我不去’。随后对方将我朋友拖了出去,在拖到车站三米线附近时,我朋友看
见一位车站工作人员,并向他求救,‘叔叔救救我!他们要打我。’但那位工作人员并未上前阻止,也没报警,最后我朋友被拖到了客运站外的一个角落里,毒打了五分钟后,还抢走了他新买的价值1800元的手机。”

  门先生说:“事后我朋友到车站派出所报案,通过查看当天监视器记录,可以看到我朋友从候车室被拖到站外殴打的全过程,而且录像上显示,在三米线处我朋友就已经被打,可旁边的工作人员不但没报警,反倒说‘要打你们出去打,别在这儿打!’”

  新民客运站:工作人员停职反省

  6月6日,记者就此事询问了新民客运站,该站的高站长告诉记者:“这件事发生后,客运站已决定对在场的那位工作人员做出严厉处罚,停薪留职,回家反省。这是一突发事件,我们的工作人员毕竟不是警察,但‘你们要打出去打,别在这打!’这样的话,我们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说过,工作人员当时只看到有几个人推搡伤者,而伤者求救时我们的工作人员也过去询问了,但被害人只是支吾了几声后,就被他们带了出去。由于我们的工作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所以也就没追出去,但事后还是向站警反映了情况。”

  对于手机被抢的问题,高站长认为:“根据伤者叙述,他的手机是在距车站200米远的一家建材商店附近被抢的,已经超出了车站的范围,所以我们不负责赔偿,但我们还是会服从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

  律师:车站应负有一定责任

  就此事,记者询问沈阳新兴律师事务所的庞永进律师,庞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民法通则》,车站有一定过错责任,它有义务保护旅客在站内的安全,如果旅客在站内遭到了人身攻击,那么车站就负有相应的过错责任。而面对这类事件时,工作人员也应该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车站内也应设有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如‘小心扒手’‘报警电话’等。”本报记者高薇实习生白昕

  记者电话:8167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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