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上饶市委副书记胡发群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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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0:22 南京报业网 | ||||||||
【据新华社南昌6月6日电】原江西省上饶市委副书记胡发群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日前宣判。江西省吉安市中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追缴其犯罪所得。胡在宣判后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0岁的胡发群在任上饶地区行署副专员、上饶市常务副市长、上
(编辑 小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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