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府决定成立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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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3:00 西部商报 | ||||||||
日前,兰州市政府决定成立兰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指挥、领导、协调全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兰州市常务副市长张余胜担任总指挥,副市长马琦明、陈冬芝、吴继德担任副总指挥。 利用资源 分设2支急救队伍
据悉,兰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将利用现有救援队伍,分设公共救援大队和矿山救援大队2支应急救援队伍。公共救援大队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兰炼消防支队、兰化消防支队、兰州燃气集团抢修大队、兰州市自来水公司抢修大队组成。矿山救援大队由窑街煤电公司救护大队、兰阿煤矿救护大队、红古区矿山救护队(獐儿沟煤矿救护队)组成。市政府要求,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以检验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保障救援 各部门职责明确 兰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将各部门的职责明确分工。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现场保护、维护治安,控制事故有关责任人,道路交通疏导(或管制),灭火及救援等工作;医疗卫生部门主要负责现场医疗救护、伤(病)员转移救治等工作;安监部门主要负责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地有毒有害场所的环境监测分析和指导监督消除污染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指挥中心的调度以及自身工作职责积极协助做好应急救援和相应的保障工作。 特大事故 拨7部电话求援 据悉,兰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应急救援目标为:兰州市境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或可能导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市政府指派的其他需要应急救援的事故或事件。同时,各单位还公布了发生特大事故后的联络电话,兰州市政府8833501、12345;市公安局110;市安监局8867112;市交警支队122;市消防支队119;市急救中心120。(记者 丁炜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