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3:15 西部商报 | ||||||||
近日,甘肃省委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该《意见》规定,我省将严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对领导干部收钱送钱、买官卖官及利用职权谋利等行为“决不手软”。 重大决策领导班子集体定
《意见》提出,2010年我省将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进而建立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体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建立和实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同时,加大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严肃查处领导以权谋私 《意见》指出,我省将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案件,对领导干部违规收钱送钱、买官卖官,参加赌博,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严肃查处。同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任用干部须记录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并按规定表决。 加大力度监管房地产市场 《意见》规定,凡法律法规规定招标投标的项目必须实行,逐步将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从部门管理中分离。建立健全对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市场的监管制度。探索建立政府机关和公务员的诚信制度,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诚信服务体系,健全诚信监督惩戒制度,严格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强中介机构诚信建设。实行个人廉洁诚信与任职、从业相结合的监管制度。(记者 陈永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