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电梯砸穿七层楼板 小区居民难耐噪音骚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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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3:44 东北新闻网 | ||||||||
《民用建筑噪声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第三章三节第四条明确规定,“电梯机房不得设在卧室与起居室的上层,亦不得将电梯与卧室、起居室相邻布置”。市直属房产经营公司本应对此十分清楚。可是自去年起,该公司竟将与楼内居民仅一墙之隔的七层楼板打通,准备修电梯,威胁居民安全。 6日上午,记者接到举报来到道里区安宁街133号看到,与居民楼相连的直属房产公司
宋说,三四天前,直属公司楼内又传来装修砸墙的声音。大家准备到公司找负责人交涉,收发室不让进楼。大家以找朋友办事为由进到楼内,发现该公司又开始电梯施工。 记者随后在该楼楼顶看到,居民指认的电梯井上部确已被揭开,只是砸楼板工程还未实施。被砸开处大约七八平方米,现在用乙烯片子苫盖着。记者在直属公司办公楼内发现,在挨近楼梯部位,一至七楼的楼板已全部砸通,电梯井内支撑电梯运行的钢梁轨道已基本安装完毕,在6楼的电梯井旁,电梯电机放在地上,有两个工人正在电梯井内安装。(哈尔滨日报记者 汤文学) [编辑: 孙鹏](来源:东北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