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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备案预防“霸王条款”各方力促合同格式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4:23 金羊网-新快报

  禅城工商局与佛山车城力促合同格式化

  新快报讯(记者 梁晓敏 通讯员 卢沁)近日,佛山市禅城区工商局针对汽车销售合同的投诉现象,着手对汽车销售格式合同进行规范。据了解,目前的汽车销售合同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一、买卖双方都没有签订合同,这样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没有得到明确,就算发生了纠纷,政府职能部门也很难调解;二是签订的合同明显对消费者不利,合同中有霸
王条款,或者故意省去关键条款,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等;三是合同对汽车经销商不利,部分车行合同意识不强,比如会在自己随意定制的合同中约定“消费者可随时到车行退车”等条款,就明显不合理。针对这些情况,禅城区工商局与佛山车城联合召开了佛山市汽车销售格式化合同研讨动员大会。该局为与会的每个商户提供了上海实行的汽车销售格式合同,请这些商户负责合同的人员汇同销售及售后服务的人员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对不清晰的、不公平的、在本地或目前难以执行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和补充意见。通过实行汽车销售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制,工商部门以指导企业修改有关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条款为主,查处合同违法行为为辅,以避免“霸王条款”的横行,促进商家与消费者和谐共处。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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