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民大厦重大火灾案昨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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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4:31 新民晚报 | ||||||||
4名责任人分别被判6年至3年有期徒刑 据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记者李京华)去年6月9日,北京市京民大厦发生重大火灾,酿成12死35伤的惨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6日对这起事故的4名责任人作出一审宣判,4名被告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6年至3年的有期徒刑。
法院认定,原北京锐标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道醇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原北京锐标装饰装潢有限公司员工朱家龙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原北京锐标装饰装潢有限公司不锈钢加工队队长陈宝东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原北京锐标装饰装潢有限公司瓦工队队长田合朋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