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状况公报显示 青海环境质量喜忧参半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5:36 青海新闻网 |
青海新闻网讯 6月5日,省环保局向社会发布了青海省2004年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黄河干流达到Ⅱ类(优良)水质;西宁市和格尔木市地下水质保持在良好级以上;西宁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占全年天数的76.5%;西宁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较好。但是我省生态环境质量在全国65个评价省区(市)中排第63位。 黄河干流水质较好 唐乃亥与省境官亭断面均达到国家Ⅱ类水质标准。湟水干流及主要支流水质状况较2003年有一定改善,17个监测断面中,有9个达到相应的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省界出境断面民和桥为Ⅳ类水质。湟水干流水质为中度污染,湟水一级支流中北川河为轻度污染,沙塘川河为中度污染,南川河为重度污染。 青海湖流域多项监测指标达到Ⅰ类水域标准。 西宁市饮用水源矿化度超标 西宁市是全国唯一的完全靠地下水作饮用水源的省会城市,目前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基本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但受地质环境的影响,地下水矿化度超标60%。 总悬浮颗粒物仍是影响大气环境的祸首 西宁市环境空气为中度污染,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环境空气为严重污染,格尔木市环境空气为轻度污染。西宁市由于“煤改气”工程的实施,空气质量进一步提高,去年,西宁市空气优良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76.5%,比2003年提高6.5个百分点。但是,总悬浮颗粒物仍然是影响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 生态环境总体退化的基本态势未得到有效遏制 青海省生态环境质量堪忧。随着全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局部地区生态环境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但总体退化的基本态势未得到有效遏制。截至2004年,我省水土流失面积35.43万平方公里, 占总土地面积的49.10%。沙化土地面积14.41万平方公里,年均扩展速率为2.2%。据中国环境检测总站的最新监测研究结果表明,青海省生态环境质量属于较差,在全国65个评价省区(市)中排第63位。 (作者: 成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