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退保人数大增 社保部门正式辟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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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7: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当地社保部门昨日正式辟谣:深圳非户籍养老保险政策不变 受某些周边地区养老保险政策变化的影响,近来深圳非户籍员工退保(养老保险)人数明显增多,针对这一异常现象,昨日,深圳社保部门正式澄清,深圳非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政策不会变化,听信谣言退保完全没有必要。
最近,深圳周边某些城市的非户籍员工养老保险政策出现一些调整,影响很快波及深圳。记者了解到,最近深圳宝安、龙岗等地流传着一种说法:深圳的非户籍员工社会养老保险很快也将调整,新政策将只允许转保而不允许退保,即使允许退保也只退个人账户的累积额。 传言让很多在深劳务工变得担心起来,因为深圳非户籍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的标准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13%(个人占5%,单位占8%),按照现行政策,如果退保,将可以退还11%的累积金额(个人占5%,单位占6%),如果按照谣传的政策,只能退还个人累积金额(5%),这样,单位缴纳6%的累积金额将取不出来,受损失就大了。 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机构统计,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受此传言影响,来社保机构办理退保手续的非户籍员工比平常多了1/3,而且增加的趋势非常明显。 昨日,深圳劳动部门正式对外辟谣:深圳的非户籍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不会改变,请广大劳务工不要轻信谣言而退保,否则受损失的将是自己。 社保机构一位负责人解释说,深圳的养老保险制度覆盖所有企业员工,非户籍员工也在这张保护网内,只要员工在深工作期间,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累积缴费年限满15年,在深圳退休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如果员工退休前离深转保,累积金额全部转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如果当地没有社会保险机构的,累积金额全部退还给本人。但是中途退保又再重新参保的,原有的缴费年限不再计算,这对以后退休有影响。 这位负责人介绍,《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养老保险条例》是经过市人大立法通过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不会也不能擅自改变《条例》的规定。因此,非户籍员工只要按照规定参加了养老保险,其个人账户的累积额就受到法律的保护。(记者 欧阳四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