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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详解房产税收新政:购房以最早日期为准(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8:1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严丽梅、通讯员阮小刚报道:“6·1”房产新政已在广州实施。不少市民对房产买卖的种种计税问题仍感困惑。为此,本报记者昨天独家专访了广州市地税局副局长骆贵全。这是市地局税高层自“房产税收新政”出台后首次回应媒体。

  “购房退税”仍然执行

  记者:在“新政”实施后,业主普遍感到税负增加,但也有业主注意到,政府有过一些房产税收优惠政策。现在,这些政策在广州对“普通住房”是否仍有效?

  骆贵全:目前仍然有效。《关于加强我市房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穗地税发[2005]107号)规定:从2005年6月1日起,1、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且出售及新购住房均坐落在广州市区范围(含三区两市)内,其出售住房已缴的个人所得税视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退回。2、对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对其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记者:除了上述两项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外,在个人“普通住房”交易税收中,还有哪些减免税政策?

  骆贵全:对个人出售自有房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两类时间以“先”为准

  记者:购房时间的界定关系到是否能免征营业税,广州地税对于确定购买住房的时间可否变通采用其他凭证?

  骆贵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对“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的时间界定上只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统一规定的:以房产证或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记者:有市民疑问:房产证日期和契税完税凭证日期若不一致,以哪个日期为准呢?骆贵全:地税部门在时间的掌握上遵循以下原则:房产证日期和契税完税凭证日期不一致的,哪个日期在前就以哪个日期为准,充分照顾产权人的利益。如果市民取得房产证的日期滞后,可以拿交楼时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明去办理卖房缴税手续。

  记者:广州有不少房改房在六七年前就办手续交了钱,但直到去年才拿到房产证,对于这类住房,如果出售,是否也要按照“新政”多缴税?

  骆贵全:对出售房改房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地税部门按照以下规定操作:如果业主能够提供当时购买该房改房时房管局核发的《购买公房缴款明细表》,那么,税务部门可以根据上面的时间,认定业主六七年前就购买房子的时间。根据相关规定,个人转让自住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家庭生活住房的房子(包括房改房和商品房),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相关规定,广州在界定“自住达5年以上”中5年的标准按照以下操作执行:原来购买旧房的时间起算点,按照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广州市房地产买卖登记申请表》或《购房契税申报表》上的日期为准,假如这三个文件上的日期不一致,则以最早的日期为准,即以对产权人最有利的日期为准。

  先卖后买计税一样

  记者:市民杨先生有一套70多平方米的住房,住了6年。现在想换一套面积在110平方米以内的房子。杨先生不知道,他先买新房再卖旧房,与先卖旧房住到父母家后再买新房,税负是否一样?

  骆贵全:就上述假设,目前在广州市不论先买新房再卖旧房,还是先卖旧房再买新房,只要符合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有关规定,税负是一样的。离婚房产如何计税

  记者:一对夫妻准备离婚,如果离婚后原来共有的房产转给其中一位,是否要缴税?

  骆贵全:这要看房子转给其中一位是属于房产分割还是房产交易。如果是一方给另一方补贴,然后把房子转让出来,中间有资金出入的,属于房产交易。凡是属于房产交易的,都要缴税。至于怎么计税,要看房子的购买时间。个人所得税方面:购买时间主要是参考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买卖登记申请表或契税申报表任一种文书上面所署交易时间来确定。房子的转让时间则以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上面所记载的时间为准。如果是个人自用5年以上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要按转让房产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方面按照现行新规定确定如何征收营业税。
权威详解房产税收新政:购房以最早日期为准(图)
陈春鸣/画

  一二手税费有多少

  记者:最后,能否列一下目前在个人“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一手、二手交易中要交的税费种类?

  骆贵全:市民购买一手“普通住宅”,只需交纳印花税和契税(这一税种由财政部门征收,下面只介绍地税部门征收的税种),其余的有关税收由开发商交纳。而在普通住宅“二手楼”交易中,属于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转让,卖方要交纳营业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还有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超过2年的,免征营业税,只征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购买方只交印花税。非普通住宅“二手楼”交易中,属于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转让,卖方要交纳营业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还有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如果有增值,还要交纳土地增值税。超过2年转让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其余应交的税种与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转让是一致的。购买方只交印花税。至于具体税率是多少,如何计征,可登录广州地税网站(www.gzds.gov.cn)或致电12366-2咨询。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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