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公布举报热线 举报人可获5万元重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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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18:28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6月7日电(记者于力、马环宇)记者7日从辽宁省公安厅获悉,《辽宁省公安厅奖励提供重要信息人员暂行办法》6日起正式实施。今后,老百姓如举报能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起直接或重要作用的案件线索,有可能获得100元——5万元的奖金。 辽宁省公安厅指挥中心主任徐文新介绍,举报或报告的信息应主要包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肇事逃逸、在逃人员,违反《信访条例》,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铁路
徐文新说,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实名或进行举报,但为了对举报人负责,保密信息,目前尚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他介绍说,奖励实行首报奖励、一案(事)一奖、不重复奖、举报保密、虚假惩罚的原则。举报(报告)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银行转账、邮政汇款、直接领取等方式兑现奖金。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奖金或恶意干扰举报工作的行为人,当地公安机关会对其进行教育训诫,情节严重者,依据有关法律处置。(完)(责任编辑:姚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