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口地下停车场面临执法大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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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20:51 扬子晚报 | ||||||||
针对新街口“禁停”后顾客停车困难,而自行车库大多被商家挪用的现状,6月6日,南京市规划局、交管局、白下区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明天起对新街口地区地下停车场开展执法大检查。执法检查的范围:东起洪武路,南起淮海路、石鼓路,西至王府大街,北至中山东路、汉中路围合及道路两侧地下停车场,对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公共建筑的配建标准,该补足的补足,用作商业开发的退出来,否则将课以每日每平方米5元的重罚。
南京交管二大队队长范保平介绍,十运会还有100多天,“禁停”是建立新街口“和谐交通”、重树商圈环境的需要。新街口是南京的新街口,江苏的新街口,“1小时都市圈”的新街口,自行车占道停放、一停一大片,与其作为“华东第一商圈”和全国十大商业街的形象不匹配。地铁试运行在即,地铁新街口有16个出口,是人流和骑车人换乘的集散地,自行车无处可停或占道停放,对商圈交通是个损害。6月11日“禁停”后得到一些商家的配合,如沃尔玛将地下车库拿出来,供其他商家顾客停车,但自行车停放供需缺口仍很大。他呼吁各商家向沃尔玛学习,不要单纯为了经济效益,忽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南京规划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新街口平时万余辆、双休近2万辆自行车,本可自行消化,由于配建不足,再加上商家纷纷将停车场用作超市、餐饮、商铺,造成自行车无处可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列》,商业建筑应当按照标准配建停车场,不得擅自改用或挪作他用。未按规定配建的,规划部门依法处罚,责令补建;改作他用的,每日每平方米处5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此次执法检查将严格依法处置。他提请商家尽快将挪用车库“吐”出来,“退耕还林”,向顾客开放停车场不但是为商圈服务,也是为自己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张先才 顾巍钟)(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