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与致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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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22:19 法制晚报 | ||||||||
6月5日A14版《57年“首位中国新娘”热线助同胞》,肩题和正文中的“张自忠”应为“张治中”。 6月4日A07版《闹市口肇事案先谈民事赔偿》,第二段第1行“事故中的主人4名死伤者”,句中多了“主人”二字。
6月2日A32版《本市销售10种纸杯20种卫生巾全合格》,“合格的卫生巾”图表中倒数第3行“京克隆”应为“京客隆”。 6月2日A13版《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上午状告市工商局》,标题中的“法人”应为“法人代表”。 6月1日B21版《本期填字答案》,“纵向/十一”中的“苏有康”应为“苏永康”。 纠错热线:58635366 本报谨就以上差错向广大读者和相关人士致歉。 执行总编辑 王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