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警方向市民道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1: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本报关于歙县公安局为庆祝新大楼落成燃放烟花而扰民的报道(详见本报昨日A11版)刊出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昨天,歙县警方约见记者,详细叙述了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并表示向受到惊扰的市民道歉。歙县公安局负责人胡岳告诉记者,6月6日,该局的110、120、119三台报警机制合一,同时,该局公安指挥大楼正式落成。当天上午,警方举行了庆典活动。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警方并没有邀请企业单位参加。但当晚8时许,该县土产公司为感谢公安部门在净化烟花爆竹市场管理及打击非法经营伪劣烟花爆竹活动所
(本报记者 吴永泉) 作者:曹海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