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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5万元后铁锤杀人 绑匪撕票巨石压尸沉水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1:42 东北新闻网

  昨日,沉入水底的尸体在11天后被警方在原地捞起,至此一起绑架杀人案终于浮出水面。

  今年5月27日8时许,家住盘锦市兴隆台区的姚某突然接到父亲打来的电话,让其送5万元钱。不一会儿,一名男子又给姚某打来电话:“马上把5万元钱送到中兴商城步行街天桥上,然后不准回头一直往前走。”上午11时,姚某按照事先约定把5万元现金放到了步行街天
桥上。不一会儿,那名男子的电话又打进来:“放心吧,下午你父亲就回去了。”可直到28日下午,姚某的父亲还是没有回家,姚某立即向警方报案。

  接到报案后,警方初步认定这起绑架案应该是熟人作案。很快,在兴隆台区开舞厅的王强涉嫌作案被传讯。面对警方强大的心理攻势,王强将自己的犯罪事实作了彻底交代。

  57岁的被害人姚某某是一私企老板,经常来王强的舞厅玩,还让王帮其追债。今年5月中旬,王强向其提出借2000元钱,被姚某某一口回绝,王强便起了绑架勒索的歹意。5月27日上午9点多钟,王强把姚某某骗到其住处,拿出一把尖刀逼住姚某某,声称要10万元钱,姚某某说只能拿5万元。在王强的威胁下,姚某某拨通了儿子姚某的电话。随后王强到天桥处取得了赎金。回到住所后,王强用事先准备好的铁棒,狠狠地砸向毫无反抗能力的姚某某的头部,确定姚某某死亡后,王强将姚某某的头用塑料袋套上,到商场又买了2个大编织袋将姚某某的尸体包上。当晚12点多钟,王将姚某某尸体拖到了住处西边的大水渠旁,用钢丝捆住尸体并在上面绑上一块20多公斤重的大石头后将尸体沉入水中。

  昨日上午,按照王强的交代,警方来到水渠旁,没想到在投尸处一下就将姚某某的尸体捞出。王强见此情景也傻了眼。( 辽沈晚报罗奇)[编辑: 钱文胜](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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