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跳楼协和遭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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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2:37 京华时报 | ||||||||
作者: 郭晓明来源: 司法鉴定认为医院护理无过错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曾有精神病史的钮女士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从协和医院8楼跳了下去。钮女士的家人认为,协和医院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向协和医院索赔26万元。昨
2003年8月,钮女士因乳腺癌到协和医院住院治疗,8月17日,医生给钮女士换药时,将她独自留在换药室。钮女士趁机用换药的剪刀将自己的颈部划伤。医生发现后进行了包扎,随后将其送回病房。医生离开后,钮女士跳楼身亡。 按照原、被告双方的要求,法院委托中天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司法鉴定。昨天,法官当庭宣读了鉴定意见:钮女士自杀过程短暂而突然,协和医院作为综合医院,在防范精神病人自杀的设施与精神病专科医院不同,医护人员对此也难以预料和防范。鉴定认定协和医院护理行为无过错。 钮家的律师并不同意该鉴定结论。他表示,钮的家人在钮住院时已说明了病史,但医院没有重视。钮跳楼前用剪刀划破脖子,已经出现了精神病发病症状,但医院没有特殊看护,也没有及时通知家属,医院有责任。该律师要求法官重新鉴定,但法官当场表示,该鉴定形式合法,不再做重新鉴定。 昨天,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