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经理贪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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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2:37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阳来源: 本报讯(记者王阳)短短7年间,37岁的中国非金属矿工业进出口公司财务部经理肖仁国敛财378万元。昨天,犯贪污罪的肖仁国被市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肖仁国,1968年出生于安徽省庐江县。大专文化的他看上去“忠厚能干”,1993年7月,时年25岁的他被破格提拔为中国非金属矿工业进出口公司的财务部副经理,此后又升为财务部经理。 法院查实,正是从这一年7月开始,利用单位委派自己在海淀一信用社设立账户的便利,肖仁国以支取差旅费的名义,先后32次从该账户内提出73万余元,全部据为己有,并将该账户的资料全部销毁。 此外,在1995年1至12月,肖仁国先后4次从单位账户中提出52万多元,为自己购买了一套住宅;1993年至1999年间,肖仁国多次将单位账户内的300余万元公款汇入自己控制的公司内,并伪造各种名义将其中的大部分侵吞。 市一中院审理认为,肖仁国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巨额国有财产损失,依法应予严惩。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