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告京津塘高速今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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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2:37 京华时报 | ||||||||
作者: 王一波来源: 华北高速法律顾问称原告告错人 本报讯(记者王一波)今天上午9时30分,北京律师庞标告京津塘高速“不高速”案在大兴法院开庭审理。昨天,负责京津塘高速经营和管理的华北高速公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华北高速方面认为,在我国法规上,并没有高速公路达不到高速通行水平应减收或免收高速费的规定。而且由于事故和拥堵是不可抗拒因素,华北高速不应承担责任。 华北高速的法律顾问、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海楼说:“如果是因为天气、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交通拥堵,按照相关法律,高速管理者要赔偿或减免通行费是没有依据的。”郑海楼说,庞标要告的应该是当天出事故的货车司机,是货车司机出事导致了道路拥堵。据了解,交警认定当天的事故货车司机负全责,还要赔偿道路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