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库年底"网"全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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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2:49 新闻晨报 | ||||||||
将成为银行是否放贷的重要参考,负面记录保存7年,破产记录保存10年 熊焱 晨报讯据北京晚报报道,记者从央行获悉,一张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大网正在央行加速编织,收录了个人和银行发生借贷关系的相关信息。目前这张大网逐步在向全国推广
“现在每天有2万人次的查询量,全国联网后可能每天会有10万人次的查询量。”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戴根有介绍说,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在去年12月中旬在北京等7个城市试运行,目前在北京,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已经联网成功。一但数据库全国联网运行后,国有四大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有城市商业银行及部分农村信用社都将成为数据的提供者。 一位银行人士昨天对记者说,个人信用情况的报告,将成为银行决定是否放贷的重要参考。据介绍,随着数据库的完善,其数据还将采集公安部、社会保障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等有关方面的部分个人基本信息以及采集个人缴纳电话、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以及法院民事判决和个人欠税等公共信息,以便更全面地反映一个人的信用状况。 根据国际惯例,借钱不还等负面信息不会永远留在信用报告中,一般而言,大部分负面记录将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保存7年,破产记录保存10年,查询记录保存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