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老字号”重评标准出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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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2:49 新闻晨报 | ||||||||
经营50年以上并提供相关文献记载方能申报 许皓 据成都日报报道,本月开始,中国商业联合会将对原“中华老字号”企业进行重新认定和授匾,不合格企业将被取消“中华老字号”的注册资格。全国1600余家“中华老字号”
对于此次评定的标准,中国商业联合会已拟定了《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征求意见稿)》。据了解,新规范对于“中华老字号企业”评定条件,给出了四项重点:一、经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经营50年以上;二、具有民族特色和鲜明地域文化特征;三、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文化价值;四、有良好商业信誉,诚信经营。 对于经营年限,《规范》补充说明道:“企业经营50年以上,在文献中有相关记载,如不能提供文献资料,也可由当地政府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并提供证明人和实物证据予以证明。”本次评定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对于初审合格的“中华老字号”产品将在公众媒体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实行注册管理制度,注册有效期为5年,注册有效期满后,由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复评,如复评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取消企业中华老字号相应的注册资格,并予以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