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他奶”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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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2:49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电闹得沸沸扬扬的“维他奶”使用过期原料事件终有眉目:记者日前从受理此案的上海市松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得到证实,因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使用过期椰浆生产椰子味维他奶,质检部门已对其下达处罚决定书,并责令其召回涉案产品。 据悉,从举报人首次“报料”到监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历时整整9个月。尽管期间遭遇争议、认定艰难,但质检部门明确表示,食品安全是一条“高压线”,“维他奶事件”再
负责调查此案的上海市松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科宗晔告诉记者,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使用的过期原料,是约600公斤进口椰浆。2004年4月至7月间,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使用这些已经过期的原料,生产了约40万盒椰子味维他奶。产品主要销往华东地区。 据了解,质检部门的处罚是:责令企业立即召回涉案产品;立即停止使用超过保质期限的椰浆生产椰子味豆奶饮料;没收违法所得约30万元;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原品控部经理主动“揭底” 举报维他奶(上海)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原料生产豆奶饮料的“报料人”,是维他奶公司的原品控部经理单志东。单告诉记者,早在2004年4月,他就发现公司使用过期椰浆。随即,他向公司内负责原料采用的产品研发部提出自己的主张,反对使用过期椰浆。但相关部门未予采纳,过期椰浆还是被送上了生产线。2004年8月26日,单志东向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举报维他奶公司使用过期原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