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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涨令”撤销,物价上调获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2:49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郑春平)江苏整整执行了11个月的“禁涨令”终于宣告撤销。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由于今年1~4月份物价指数明显回落,5月份指数也控制在理想状态,原来执行到5月底的“禁涨令”自动失效,不再延续。何时再度启用,将视物价走势而定。

  去年以来,物价上涨就一直影响人们的生活。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规定,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者同比累计三个月超过(含达
到)4%时,应暂停出台地方政府提价项目3个月。所以去年7、8、9三个月,江苏首次出台“禁涨令”调控本地物价水平,此后,受物价指数居高不下的限制,“禁涨令”一再延期,直到今年5月底。

  2005年4月份,江苏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3月份回落的基础上再度下降,比去年同期上涨2.0%,涨幅比3月份回落了1.0个百分点。1~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上升2.9%,5月份指数虽然尚未公开,但也在目标范围内。因为物价指数控制成效显著,“禁涨令”也就暂时撤销,何时继续,将严格视“两条控制线”的要求而定。

  回顾过去的11个月,若不是“禁涨令”,诸多涨价项目将纷纷出台。去年正因为各地暂停了义务教育一费制、医疗收费、水价、公交票价等改革方案的出台,才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少上升1%左右。“禁涨令”一旦撤销,意味着上述涨价项目将集体获释,百姓如何承受集中涨价的压力?对此,江苏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禁涨令”撤销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可以涨价,物价部门对出台新的价格调整项目仍将继续从严控制,高度重视基础产品涨价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遏制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过度上涨,部分涨价项目出台,也将考虑对困难人群的优惠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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