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者将无利可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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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3:18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南京6月7日电(记者邓华宁)南京楼市继南京房管等部门出台南京“市八条”配套实施细则后,地税部门随后出台《个人销售房屋税收政策须知》,明确规定个人卖房征收20%个人所得税。分析人士认为,这是迄今对炒房族和一些开发商来说最严厉的打击。 须知中规定,个人销售房屋缴纳的税收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等,其中明确规定,个人销售房产将按照转让财
根据新政,两年内转让房屋的,如果不符合个人所得税免征条件,转手房屋将被征收5.55%的营业税和卖出、买进差额的20%的个人所得税。比如,房虫甲将手中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屋以55万元转手出让,如果既符合营业税收要求,又符合个人所得税征收要求,那么房虫甲将为该房子缴纳50×5.55%=2.775万元的营业税和(55-50)×20%=1万元的个人所得税。该房屋总缴纳税收为3.775万元。有关人士认为,按照房价上下浮动10%的假设,再扣除各种成本,炒房者今后将无利可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