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考核不合格取消审判资格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3:23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6月7日讯(记者 宋姝辉 通讯员 崔桂明)天桥法院今天提出,法官经三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将依照法定程序取消其审判资格。 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天桥法院将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有关本职工作的基本法律、司法程序和工作规范,并将岗位练兵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培训结束时,该院将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不合格的,要进行离岗培训;经培训仍不合格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