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体制可试点“省直管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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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3:36 东南早报 | ||||||||
温家宝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 据新华社电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6月6日至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发表讲话,他强调,农村税费改革将进入新的阶段,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积极稳妥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试点。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这场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统一思想,把握形
温家宝指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改革: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这是巩固税费改革成果的关键。要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精简机构人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巩固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在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稳定增长方面,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的财政要更多地承担起责任。要加快改革农村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严格教师资格制度,精简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 (三)进一步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一是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提高县乡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中央对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奖补办法。三是改革县乡财政的管理方式,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乡用县管”的改革试点。四是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比重。在取消农业税后,必须确保财政困难县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和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 (四)协调推进农村其他方面的改革。尽快建立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的有效机制,探索逐步化解旧债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引导农民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深化国有农场的农业税费改革和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温家宝强调,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不能放松。必须继续严格制止各种加重农民负担的错误做法。要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一是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的“公示制”;二是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的“一费制”;三是对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的“限额制”;四是对涉及加重农民负担案件的“责任追究制”。必须继续抓好落实和督促检查。 温家宝还就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发表了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