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为气象立法 漏报气象可究刑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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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5:15 都市快报 | ||||||||
据新京报气象台站的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错报重要气象信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将立法规定政府有义务编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气象灾害监测网络。
从昨日起至6月30日,市政府法制办就《北京市实施<气象法>办法》草案,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 (都市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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