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医疗收费标准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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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5:48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高敏)昨日市物价局发文,物价部门联同卫生部门批准的4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均从6月1日起执行。 具体的医疗收费项和新标准是:市急救医疗中心重症病房收费标准重症监护(ICU)豪华单人间每床日100元;非医疗入院人群整形术后的住院治疗床位费3人间40元/床、2人间60元/床。
另外,还有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其中辅助生育检验项目收费标准为一次50~100元,新开展的B型利钠肽测定等项目收费标准为一次20~220元。这两项医疗收费标准试行期均为半年的2项收费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