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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逃学被班主任罚200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5:48 重庆时报
学生逃学被班主任罚200元(图)
  昨日,巴南区大江工业集团南区子弟校,上课时间临近,学生正走回教室

  本报记者 王雄 摄

  本报讯(记者 邹宇)巴南区大江工业集团南区子弟校一班主任规定:对逃学的学生进行罚款。昨日,记者在该校采访时得知,一名逃学的学生最高竟被罚了200元。

  学生:敢怒不敢言

  昨日,记者接到投诉后赶到该校了解情况。小肖(化名)是初二(一)班的学生。他告诉记者,规定是班主任在今年3月份作出的:逃学一次,罚款10元;逃学两次,罚20元;若第三次逃学,就由班主任“灵活”处理。“一名同学最高被罚
了200元。”

  “现在在学校犯了什么错都要罚款,真是没道理。”很多学生如此向记者抱怨。据学生讲,班上还给学生规定了考试分数目标,如没有达标要罚款,金额不等;上课扰乱秩序也会被罚款。罚金全部充当班费。学生称,如果被老师罚了款,他们只能跟家长要钱,而且不敢直接说明原因,总是以买文具为借口,但要的次数多了,家长也会怀疑。据了解,班主任每次罚款后,都没有出具有关票据。

  家长:有违教育宗旨

  记者从一些学生家长处了解到,他们对学校的这种做法很不理解,认为学生没有经济来源,老师罚学生的钱就是让学生向家长要钱,实际就是罚家长的钱。老师怎能把社会上一些乱罚款的风气带进校园里呢?也许罚钱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对学生起到了约束作用,但在学生的心灵深处会产生这样一种认识:不管犯什么错,交点钱就没事了。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长说,她的孩子就被罚过钱,孩子跟她说明情况后,她当即就给了钱,让孩子交给老师,主要是怕影响孩子和老师的关系,影响孩子的学习情绪。可是现在,自己的孩子还不是继续逃学,被罚款后就回到家要。“孩子每次回来要钱,只能给,不然当心孩子上不了学。”这位家长显得有些无奈。

  但也有个别家长认为,孩子犯了错,罚点钱对孩子也能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建议老师给家长开个收据,这样也能让家长及时了解情况。

  专家:不能以罚代管

  针对此事,该校的杨波副校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将彻查此事,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甚至将取消该班主任年底评优、评先进和评职称的资格。重庆大学教育专家丁润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态,该校的这种做法是典型的自立项目乱罚款,当地教育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批评和制止。

  丁润生说,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应该以教育为本,学生犯了错,老师可以批评教育,但不能以罚代管。学生是受教育者,没有经济来源,学校用经济处罚的方式作为教育学生的手段是不正确的。学校应坚决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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