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撞死人 积极赔偿从轻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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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6:1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新都法院近日审结一起酒后交通肇事案,由于肇事者撞人没有逃逸并且主动赔偿,得到了法院的从轻判决。 去年10月3日,郫县小伙张忠(未成年人,化名)到新都走亲戚。酒足饭饱之后,张忠骑着一辆没有上户的两轮摩托车,想出去兜上一圈。虽然他知道自己没有驾照,而且喝了不少酒,但他还是在酒精的作用下出发了。在成彭路上,摩托车不慎撞倒了正在路边行走的李
事故发生后,张忠的家人主动向死者家属道歉、慰问,并赔偿14000元,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新都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忠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但考虑到肇事之后处理比较积极,法院一审判决张忠有期徒刑十个月。新都法记者李东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