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运管员玩忽职守拘役3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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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6:1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李继承记者路明) 备受关注的“11·27”陕西周至特大交通事故案(本报曾作报道)尘埃落定。5月23日,通江县法院以犯玩忽职守罪一审判决运管员向娟拘役3月,缓刑6个月。 29岁的向娟系通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运管员,2004年3月3日,巴中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决定,禁止巴中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包车、加班线路纸牌。车主李波的川Y69999号
当年11月26日上午10时许,向娟检查该车证照时,在没有清点其实载人员的情况下,在“四川省超长线路客运汽车派车通知单上”签署了“运政手续齐”,并加盖了公章。12时许,向娟在该车未发车前下了班。12时30分许,准载51人的该车实载旅客64人驶往上海。出站后又载了8人。27日4时30分,该车行至陕西周至县境内时因超速、超载、措施不当,坠下7.5米高的河床中,造成24人死亡、46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法院审理后认为,向娟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致使该车超载出站,构成玩忽职守罪。但事故是多部门失职所致,责任不应由其个人承担。且向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具有从轻处罚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达州新闻热线:13989171999“11·27”陕西周至特大交通事故案后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