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良撰文提出:社会矛盾的和谐化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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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6:28 光明网 | ||||||||
黄德良在《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撰文认为,和谐不仅是社会发展的条件,而且催生一种新型的和睦相处的人际关系。社会和谐和社会平等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从本质上说,和谐所要实现的社会目标,正是体现着社会平等基本内容的诸方面。和谐化解是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新方法。正确解决社会矛盾,不能采取“一个吃掉一个”的办法,而应使矛盾诸方各得其所,和谐结合,达到多样性的统一。所以,能否自觉用和谐结合的方法解决社会主义大量矛盾,关系到是否按辩证法办事,充分利用矛盾的同一性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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