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立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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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7:13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人行长沙中心支行获悉,省政府已于日前决定建立湖南省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重大事件或突出金融风险等特殊情况时,可以随时召开,以防范和化解省内的金融行业风险。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分析湖南金融运行动态和发展趋势,研究有关金融安全与稳定的重大问题;“一行三局”(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通报本单位对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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