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法网上征意见 错报灾害天气追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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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7:2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6月7日消息从6月6日开始到6月30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共分气象设施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防御等7章53条。其中第29条规定,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根据气象灾害的种类和等级,制作并发布蓝、黄、橙、红四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此外,办法第17条还规定,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由市和区、县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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