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告官“一把手”要出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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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7:56 扬子晚报 | ||||||||
武汉电 湖北省正酝酿出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今后,在重大的行政诉讼中成为被告,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该制度将明确规定,湖北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如成为行政诉讼案件的被告,行政首长和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总数每年不得少于一定比例。当年本机关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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