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发出消费警示:端午吃粽子首选新鲜和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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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8:22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晓芳)6月11日是我国传统的端午节,很多市民都要选购一些粽子过节。为了确保消费者能吃到放心粽子,自治区工商局日前发出第5号消费警示:过节吃粽子,首选新鲜和安全。 近日,工商部门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商场、超市销售的粽子进行摸底排查,发现今年端午节的粽子与往年有所不同,不少经营者在粽子的广告宣传和外包装上大做文
工商局提醒消费者,选购粽子最好到商场、超市和正规的副食品店。选购粽子时要仔细辨别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有漏气、起包现象,有没有变质。吃粽子时,若感到枣子有发酸、发苦或馅口味不正,宁弃勿食。另外,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如发现质量问题或搭配其他商品销售以及包装华丽做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况,请及时拨打当地工商部门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又讯(通讯员白熔)为整顿和规范我区盐业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私盐交易,防止和杜绝非食用盐、非碘盐、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日前,自治区工商局发布了关于食用盐产品的消费警示。 警示中说,碘盐出厂前都予以包装,包装上有明显标识,并附有加工企业名称、地址、加碘量、批号、生产日期等。希望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盐时认清包装提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如了解掌握制造、经销劣质食盐和非碘盐违法行为的线索,请及时向工商部门进行举报。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