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平以下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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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8:49 沈阳今报 | ||||||||
记者郎悦 [新闻导引] 辽宁房产新政细则,千呼万唤始出来。
昨天下午4点左右,辽宁省地税局对媒体发布了由省地税局会同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出台的“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地产税收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对比国家的房产新政,辽宁细则没有出人意料的变化。 通知中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普通住房的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至此,备受辽宁购房者关注的购买住房的时间认定和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终于完全明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