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被告上法庭 行政首长要出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09:05 东南快报 | ||||||||
在重大的行政诉讼中成为被告,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记者前天获悉,湖北省正酝酿出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该制度将明确规定,全省各级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如成为行政诉讼案件的被告,行政首长原则上应出庭应诉,出庭总数每年不得少于一定比例。当年本机关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来源:楚天金报)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